关于新昌县城区污水应急处理建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2024年7月16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新昌县城区污水应急处理建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论证结论总体可行。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和排放方式
新昌县城区污水应急处理建设工程入河排污口1个,为新建排污口,排污口设置于潜溪江,排污口位置:东经120.84973°,北纬29.51358°。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尾水通过管道进入潜溪江,采用单点、岸边、连续的排放方式。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控制要求
入河排污口排放规模上限为1.5万吨/日。出水水质中CODcr、NH3-N、TN、TP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2标准,其余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年入河排污量控制指标为:COD≤164.3吨/年,氨氮≤11.6吨/年,总磷≤1.6吨/年。
三、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26日
联系电话:0575-86283626
电子邮箱:lyfxczj@qq.com
入河排污口设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