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15: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共实施审计项目14个,查出违规金额423.5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43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类问题192个,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1条,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31件。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小县六大”再深化、“六个先行”争示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经济稳进提质,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共富增色、为治理提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保障中心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财源建设组织有效,财政运行平稳有序。落实积极的财政国资政策,科学组织财政收入,结合重大在建项目情况和补短板需求,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现地方可用财力持续平稳增长。2023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30亿元,增长11.2%,转移支付资金19.1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0.57亿元;落实土地出让收入61.87亿元;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盘活存量资金,收回存量资金2.9亿元。
——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科学安排部门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不断健全,资金重点向科技创新、教育、重大民生实事等方面倾斜。2023年实现全县民生支出58.06亿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8%,“三保”支出24.34亿元;科技支出8.15亿元,同比增长15.5%;兑现“1+9”政策资金4.52亿元。
——制度监管持续增强,风险防控更加严格。县财政持续规范财经秩序,出台《财会监督作业指导书地方标准》《新昌县“1+9”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县直属企业非领导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薪酬待遇执行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资金绩效评价,规范国企人员薪酬待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审核,完成预算审核项目96个、变更项目8个,结算审核项目185个,核减金额8.21亿元,核减率11.1%。
——审计整改扎实推进,整改质效持续提升。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围绕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推动被审计单位及时规范落实整改,进一步彰显审计监督权威高效要求,严肃性和公信力持续增强。至2024年6月,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7033.88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6项,追责问责2人。
一、围绕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审计情况
围绕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重点关注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决算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对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效保障全县经济稳中向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库。二是财政专户挂账未及时清理。三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不严谨等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根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县160家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大数据分析审计,2023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数92.05亿元,执行数85.66亿元,部门预算执行率93.1%,其中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1.1%。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实施了县融媒体中心、县工商联、县教体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继续提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存在部门预算安排未经集体决策、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等情况。二是预算执行不严格。32家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90%,54家单位的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90%。三是合同履约不到位。存在未按约定及时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支付项目款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沃洲镇、镜岭镇进行了财政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个镇财政收入基本保障了全镇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镜岭镇未将利息收入纳入2022年度预算管理。沃洲镇、镜岭镇2022年度购置部分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未编制相应政府采购预算、购买的部分服务项目未编制相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二是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三是政府采购不规范。
二、围绕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和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聚焦重大政策和民生实事,重点开展了新昌县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国有建设项目小额工程管理情况、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等4个专项审计调查,切实推动各项重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民生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一)新昌县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2020年至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和实施,积极探索科创平台建设模式,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科技创新政策制定欠到位。2020年和2021年的科技创新政策未制定实施细则;2022年制定的实施细则不全面,部分政策内容未列入实施细则,影响政策兑现。二是科技创新政策执行不严谨。存在PCT专利补助审核把关不严、提前兑付飞地房租补助、科技金融政策兑付中未按要求及时认定更新名单库、认定文件未指明关键信息、超范围发放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等问题。三是科技创新政策绩效不佳。存在轴承产业创新综合体、紫金科创港运营管理不到位、浙江理工大学新昌联合培养研究生绩效不理想等问题。
(二)新昌县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新昌县2021至2023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县大数据中心、卫健局等11家单位涉及的35个信息化项目。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征集、筛选、评审等流程逐步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欠规范。系统建设程序不合规,系统功能模块建设不完整,存在项目先建设使用后签订采购合同、建设内容变更未及时报批、未按合同要求实行监理机制、未及时组织终验等问题。二是信息化建设项目运行绩效欠佳。存在部分系统数据归集不完整、部分应用系统部分功能模块未使用或使用率较低等情况。三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性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系统数据调用不合规、部分系统未及时进行等保备案和等保测评等情况。
(三)新昌县国有建设项目小额工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调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使用财政(国企)资金且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下,通过发包实施的小额工程项目(不包括国企自行施工项目)。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使城镇、乡村面貌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及推进不到位。存在重复实施测绘、评估等工作造成资金浪费,部分项目未批(备)先建,部分项目建设未按期开竣工等情况。二是项目招投标及发包管理薄弱。存在预算编审误差率大、违规拆分规避招标或直接发包、部分项目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对承包单位资质资格未审核等情况。三是项目管理及资金支付不规范。存在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未按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对服务机构收费审核不严、对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等情况。
(四)新昌县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专项审计调查。2018年8月新昌县启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将以前年度已完工的子项目包装纳入实施方案、项目新增的耕地未纳入基本农田储备区等情况。二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招标管理不合规、合同签订不规范等情况。三是项目后期管护薄弱。存在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部分耕地非粮化、项目因管护不到位导致指标无法入库、工程设施后续管护不佳等情况。
三、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县工商联、县教体局预算执行审计,沃洲镇、镜岭镇财政决算审计,技师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配置超核定数量、房产出租合同标的不准确且租金及违约金未及时收取、场地出租监督不到位、关联的经济实体未及时清理等情况。二是日常监督不到位。存在物资领用不规范、捐赠物资入出库不规范、部分公共体育设施维护不到位、未经合同约定出借垃圾车等问题。三是资产核算不规范。存在资产盘点、核算不及时,资产台账要素不完整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在水务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完善。二是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出借给下属单位资金未按期收回、采购招标不规范、在财政定点范围外选择造价审计中介、资产盘点入账不规范等情况。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开展了新昌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了沃洲镇、镜岭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能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约束性指标未完成。二是临时用地审批管理不到位。存在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未及时调整、预存土地复垦费管理不规范、采矿临时用地到期后继续占用等情况。三是砂石加工(堆掘)场地使用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用地未经审批、部分用地未复垦等情况。四是林区道路建设审批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建设未办理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部分项目未及时完工(验收)等情况。五是固废污染治理仍有短板。存在未制定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垃圾焚烧厂监督性监测频次不达标、生活垃圾填埋场部分指标监测频次不达标、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六是河湖管理仍有不足。存在未编制河湖库塘疏浚规划、“河湖长制”巡查记录未存档备查等情况。七是耕地管护不到位。存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不及时、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八是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
四、移送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县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1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2件、相关主管部门19件;目前已完成办理22件,其中对个人作出处理14人,对单位作出行政处罚11家。上述31件移送问题线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投标单位串通投标问题。二是村干部违规参与本村工程建设问题。三是工程施工过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四是设计单位无资质承揽设计业务问题。
五、审计建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职责,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落实。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多数已经落实整改。我们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督促有关单位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并按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作如下建议:
(一)持续增强刚性约束,促进财政平稳高效运行。严格各项财政政策执行,规范资金使用。聚焦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执行严肃性,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聚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足额收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聚焦加强财政收入缴库管理,严格执行缴库期限规定,及时足额缴库;聚焦关键环节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
(二)推动政策落实落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围绕高质量实体经济、高水平城乡融合、高品质美好生活、高效能县域治理,积极发挥财政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调整收入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坚持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合规高效利用。持续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财政奖补资金政策落实,切实发挥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的助企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强化民生领域保障,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度聚焦养老、住房、医疗、低收入群体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制度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为民办实事的科学性、协调性。进一步加大民生资金、民生领域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紧盯惠民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结算管理以及项目中介机构监管等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促进民生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公共投资项目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推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屡审屡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通报公开力度,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够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