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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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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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自启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来,通过优筛选、强培训、引好路,积极打造一支结构优、素质高、见实效的村(社)“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
一、科学遴选+动态管理,做好“选优”工作。一是拓宽遴选范围。以村(社)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和村(社)干部推荐、选拔等程序,优先在村(社)干部、中共党员、人民调解员、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以及在村(社)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村(居)民中选拔。二是提高遴选质量。遴选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进行培养,使他们成为村(社)自己的“法律土专家”。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制度,通过日常管理、定期履职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各村(社)“法律明白人”履职尽责情况,并不断吸纳村(社)优秀人才进入“法律明白人”队伍,保持队伍的活力,积极营造“法律明白人”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
三、多方引导+“三员”服务,做好“用活”工作。一是引导其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充分发挥村(社)法律明白人的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引导其主动深入村(居)民家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认真细致地向群众普及征地拆迁、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妇女儿童维权、反诈等实用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引导其当好矛盾调解员。借助村(社)法律明白人血缘、亲缘、地缘条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工作,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实现矛盾不出村,今年以来村(社)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三是引导其当好社情民意“传递员”。利用村(社)法律明白人乡情、亲情、友情资源,引导“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参与村居重点工作和基层事务管理,做好社情民意“传递员”。如儒岙镇横板桥村的法律明白人以细微小事为着眼点,积极参与平安巡防、村民诉求收集等村级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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