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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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2024年8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新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对新昌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23年度,县教体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3987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136.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28.18万元,事业收入579.27万元,其他收入3432.54万元;加年初结转(结余)6.23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3988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92.02万元,项目支出38290.87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教体局能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开展部门预决算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全年收支总体平衡,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县教体局存在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三是预算执行不严肃,采购无预算指标项目的设备。
(二)对下属单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县体育中心、县少体校部分收入未及时入账核算;二是县体育中心房屋出租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三是县少体校批量物资管理不规范。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场地出租监督管理不到位,未统筹预留少体校羽毛球场地需求;二是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监管不到位;三是教师进修学校资产盘点不及时。
(四)合同履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不及时;二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款;三是项目组织验收不及时。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昌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加强资金资产管理,强化合同管理等建议。
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县教体局进行了积极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预算法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对下属单位监管方面,县体育中心、少体校已将相关收入上缴财政,县体育中心已收取房屋出租违约金,县少体校已完善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县体育中心、少体校已召开羽毛球场地出租专题协调会议,并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履约方面,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验收,要求加强合同履行。
新昌县审计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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