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认真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财综〔2024〕2号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现就《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8日(周二)前以书面形式(需盖章)反馈至新昌县财政局(或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县财政局联系人:安樟祥,联系电话:86041651
县住建局联系人:董 井,联系电话:86232017
附件:
附件1:《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ar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新昌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