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规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
|||||||||
|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采购人要按照《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严格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与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