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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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新昌县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吕亦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新委审办报〔2024〕1号)、《新昌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新审报〔2024〕3号)。审计结果表明,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主要领导带领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财政收支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情况,未发现单位主要领导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审计中也发现,我局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内部审计工作、项目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局针对性开展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部分目标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我局指导县级公立医院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相关工作,重点关注医院收支平衡、债务化解等指标,同时在“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和四级手术占比”两个指标上实现突破。

2.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未开展”问题的整改。我局出台《新昌县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制定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了内部审计项目。

3.关于“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从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几方面作了具体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4.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支出额度较大、未明确使用单位需再分配的专项资金须在当年度 9月底前完成拨付,对结算类项目资金须明确计划并尽快使用。2024年度,专项资金分配均已按要求及时规范拨付到位。

5.关于“资产出借超时未收回”问题的整改。我局印发了《新昌县卫生健康局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等程序。已收回出借给县级医院用于疫情防控的5台华为平板(M5青春版)。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在审计整改工作中,我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落实整改,建立完善制度10项。下一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按时完成问题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制度管理,举一反三,落实长效机制,确保单位经济管理、预算执行规范有序。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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