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1大类,分别为食用农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罐头、水产制品、水果制品和肉制品,抽检样品共计 203 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 197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1、新昌县丽泉食品超市销售的最划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1、新昌县沃东菜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新昌县老俞副食店销售的小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新昌县七星街道胡斌副食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
1、新昌县南明街道求忠琴副食店销售的块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食品添加剂超标
1、新昌县顾凤良干货店销售的咸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第1期).xls
2.
食品抽检不合格(第1期).xls
3.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