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6240025866000/2024-75736

  • 文号:

    新政办发〔2024〕36号

  • 发布机构: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4-12-31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昌县 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01-06 09:13

访问次数:188

发布机构:县府办

信息来源:县府办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昌县

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和2024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精神,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全面打造“畅达、平安、智慧、共享”的农村交通运输现代化体系新昌样板,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建成“畅达、平安、智慧、共享”的“四好农村路”2.0版,积极打造更多的“最美农村路”,实现更畅达、更平安、更美丽、更智慧、更富民的“五优”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新昌特色的公路品牌。

1.“畅达农村路”。路网通畅水平有效提升,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率达到 87.5%,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率达到83%,次、差等路动态清零,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维持93%以上,打造1条省级十大最美农村路。

2.“平安农村路”。危桥病隧当年处治率达到100%,安全精细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警告标志和路侧护栏设置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本质安全、道路运输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3.“智慧农村路”。“路长制”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100%、农村交通智慧化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县级城乡公交数字化服务及监管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智慧化成果应用覆盖“四好农村路”全过程。

4.“共享农村路”。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2%,乡镇客货邮合作线路覆盖率达100%,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并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新昌特色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满足人民群众对农村交通的美好期望。

二、打造“四好农村路”新昌亮点

(一)打造“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金名片。

全面巩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着力强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成果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等关键指标,着力巩固我县农村公路亮化工程成效,打造“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金名片。

(二)打造 “一路一特色”的浙东唐诗之路精华段。

聚焦“唐诗之路共富环线”,围绕“东部生态康养线”、“南部天姥古驿线”、“西部丹霞风情线”,在葫马线创成省级十大最美农村路的基础上,结合“东江十里•风起大明”等和美乡村示范带,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农村路。同步配套升级打造“具有汽车停车位、休息场所及公共卫生设施、公共充电设施、公路文化宣传角、休闲旅游信息服务”的“五有交通驿站”,满足居民出行需求。

(三)智启“路长制”、“浙路通”数字化场景新篇章。

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数字化场景应用,实现路长到位率、履职率100%,全面落实路长“巡查、反馈、协调、处置”数字化闭环管理,深化推进“全民路长”,确保农村公路“有人养、有人管”。同步推动“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重塑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综合集成、集约高效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综合巡查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迭代升级城乡共富公交。

持续巩固和优化“村村通公交”发展成果,进一步推进较大自然村公交延伸扩面,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式等个性化公交服务。优化升级“新畅行”平台应用,建立标准化、可量化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水平监测体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率。

(五)推动农村物流纵深发展。

围绕“强基础、优服务、促共享、创品牌”目标,以“资源共享、客货兼顾、运邮结合”为原则,持续擦亮“新畅达”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基本形成城乡一体、服务普惠、便捷高效的县域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实现乡镇客货邮线路全覆盖。优化资源共享共用,整合农村货运需求,同城快递、公交运力资源,推动智能共融共配,提升农村物流数字化专业化水平,推进产业全域共富,打造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形成“产、供、运、销”一体化全链条服务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畅达农村路。

1.全面完善规划。结合普通国省道规划调整,编制完善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旅游发展、乡村建设等规划有机衔接,优化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的规模、结构与布局,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覆盖全面、带动共富的普惠型农村公路网络,促进交通设施与经济、文化、旅游、生态充分融合。(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任务至2025年。)

2.加强路网攻坚。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谋划东部乡镇联通高速路网。拓宽乡村瓶颈路,畅通微循环,加大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力度,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见附件1),改善农村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公路交通条件,推进农村公路网络与国省干线、城市道路等运输网络相协调。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72公里。加强路林合作,推进农村公路与森林防火巡护道共同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投集团、县文旅集团,各乡镇〔街道〕)

3.提升路面品质。加大检测覆盖率,深化轻量化自动检测装备应用。在省级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基础上,逐步实现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按照“一路一举措”的原则,上年度次差等路须全部纳入次年养护计划,动态消灭差等路、提升次等路。强化精细化养护,加大小修保养力度,提高农村公路修补率。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县乡道不低于6%、村道不低于5%,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45公里,消除现存次、差路121公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探索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4.提升管养水平。压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深化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巩固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将农村公路“路长制”、路况等纳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通报激励机制。健全乡、村道公路管养机制,结合管养规模,高标准建设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承担乡村道管养任务的乡镇(街道),要配备稳定的专职力量,根据需求配备养护设备,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强化资金保障,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纳入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改善路域环境。加强农村公路“三化一平”(洁化、美化、绿化,路面平整)、路域环境常态化治理,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马路市场、非公路标志设置、违规涉路施工活动的执法力度,开展农村公路电力线、通信线和电视线“三线”整治,将洁化、美化、绿化、路面平整的要求扩展到重要县道和通景公路,并逐步向乡、村道延伸。加强承担村镇主干道功能的农村公路与排水、管线、人行道等衔接。围绕和美乡村示范带建设,每年打造一条美丽农村路,更好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二)打造平安农村路。

6.强化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持续推进事故多发点段、长下坡、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整治,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标准规范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落实质量监督全覆盖。完善标志标线130公里,通过渠化等举措整治平交路口70处,增设错车道30处,实现危险边坡动态清零。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综合通行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7.强化运输安全。强化城乡公交基础数据管理,完善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公交运行安全监管,依托“新畅行”数智服务与行业监管平台,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县域城乡公交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5人/百万车公里。厘清交通运输、公安、综合执法、商务、属地乡镇职责,夯实基础管理,推动全县10辆以上(不含挂车)规模普货企业100%建立网格,深入推进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8.强化精细管理。健全属地镇街、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超限超载治理、违规涉路施工活动报告联络机制,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交通技术监控和车辆巡查管控,严厉查处客车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和优化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加强安全宣传劝导,对高风险群体开展精准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及应急救护知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

(三)打造智慧农村路。

9.提高治理水平。依托省“浙路智富”“数字公路”平台,全县农村公路智慧管养覆盖率达到100%,形成科学高效、协同联动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广农村公路综合一体化平台,落实农村公路“一路一档”,强化全过程智慧管理,深化路长在线应用场景,确保县、乡、村三级路长到位率、履职率100%,全面落实路长“巡查、反馈、协调、处置”数字化闭环管理。推进“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强化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闭环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10.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客运数智服务与监管服务端应用“新畅行”优化升级,实施城乡公交数智监管,做好公交运行监管服务系统维护和升级,县级城乡公交数字化服务及监管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城乡公交一卡(码)通行,建制村城乡公交电子支付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客货邮融合、农产品冷链物流、快递车辆共享等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智能快递柜(智能包裹箱)应用,不断健全农村物流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交投集团、县邮政公司)

11.加强创新提升。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葫马线等“最美农村路”,注重与当地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资源有效结合,助力提高沿线民宿(农家乐)收入、农特产品销售等乡村经济。使用“浙路助富”应用场景,为自驾游线路展示、民宿宣传推广、农特产品线上销售等提供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合作,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供销社、县交投集团、县文旅集团、县邮政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打造共享农村路。

12.提高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公交发展长效机制,规范公交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核算,提升公交运营服务质量,扩大城乡公交一体化覆盖范围。到2025年,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2%,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保持5A级。全县城乡公交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40%,计划新建公交充电站2座,配套充电桩16个以上,新增跨县域毗邻公交线路2条,累计新改建农村公交候车亭站点100个。培育新型城乡公交综合小枢纽,推进建制村城乡公交站点建设,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设置村级公交候车站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交投集团)

13.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加快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主体合作,至2025年,打造省级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建设改造县级共同配送中心1个,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8条(其中特色农产品或冷链农产品运输专线不少于2条),提升改造“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不少于4个和“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不少于30个。实现主要快递品牌服务建制村全覆盖,形成城乡衔接、服务普惠、便捷高效的县域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交投集团、县邮政公司,各乡镇〔街道〕)

14.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结合全县农特产品布局,按照突出特色、分区建设的原则,推进田间地头冷链设施建设,同步发展农村冷链运输服务,实现主要冷链农产品即产即冷。至2025年,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集配中心1个。(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交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15.推进“四好农村路”与旅游融合发展。聚焦数字出游、旅游交通、配套设施、业态服务“四网”建设,提升旅游交通配套设施品质。推广出行即旅游模式,提升乡村旅游资源客运线路覆盖广度深度,鼓励自驾车及慢行旅游发展,因地制宜设置滨水型、山地型、田园型绿道。有效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以及农村公路沿线闲置土地资源,加快完善观景平台、服务驿站、自驾营地等设施布局,增加停车、充电、休息、数字化旅游导览平台等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沿线,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覆盖。建设高质量通景公路体系,4A级以上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4A级以上景区生态停车场覆盖率达到100%。打造“五有驿站”3个。丰富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加强古桥、古渡等交通历史遗迹保护,积极打造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等融合的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集团、县供电局,各乡镇〔街道〕)

16.挖掘路衍经济潜能。结合未来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布局,丰富“四好农村路+”内涵,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健康养生、休闲体育。充分利用农村公路服务站、客货场站等促销农旅产品,形成农村产业经济交通走廊。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就业长效机制,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交通强县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级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新昌“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工作。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加强要素保障。完善和落实以县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争取部省资金,每年交通强省激励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公路工程。2024年起,县级财政继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力度。同时,注重节约集约发展,与“三区三线”做好衔接,统筹保障农村公路用地。

(三)营造浓厚氛围。巩固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培育打造一批“四好农村路+乡村休闲、特色经济”的美丽农村路。进一步创新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昌县“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36(《新昌县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的实施意见.pdf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