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工作报告
一、救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年,中心收到省财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补助资金0万元。中心共拨付抢救费用垫付款7笔,全年垫付抢救费用39.61万元,收回垫付款60.50万元,垫付丧葬费用0元,拨付交通事故一次性困难救助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心可用救助基金余额234.97万元。
二、财务会计报告
2024年度新昌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资产负债表、收支年表、救助基金垫付情况表(详见附件)。
附件:1.
资产负债表.xlsx
2.
收支年表.xlsx
3.
垫付情况表.xlsx
新昌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