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新昌县科技创新团队
申报工作的函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新昌县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团队所在企业必须注册在新昌境内。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有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公司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不列入中小企业范围。
(二)项目团队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后投产)完成符合县重点鼓励拓展领域和产业提升方向,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该项目形成的成果经过省级新产品鉴定;获县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项目,成果未鉴定的,提供项目验收证书。
二、申报时间
创新团队书面材料须按附件1、附件2、及其它附件的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6份加盖企业公章(需保证其中一份材料为原件并在封面标注正本)于2025年3月7日下班前报送到县科技局高新科(新昌县七星街道三花路2号科创服务中心12楼1203室)。
三、附件材料
1. 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2. 项目技术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新产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书及缴费证明、产品照片等,以上材料需为企业盖章的复印件;
3. 经主管部门(企业所在乡镇或街道)盖章认可的经济效益证明、销售发票;
4.企业盖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编制该表的小微企业可不提交);
5. 企业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 其它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杰 联系电话:86621138
附件:1. 新昌县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情况表
2. 新昌县科技创新团队人员情况表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