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6240025864552/2025-00116

  • 文号:

    新发改价〔2025〕7号

  • 发布机构: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5-03-12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关于新昌县体育新村东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2-21 11:02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新昌县城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定新昌县体育新村东侧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悉。为有效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新昌县体育新村东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停放时间不足45分钟(含)的,免费;停放时间超过45分钟不足1小时(含)的,按3元/辆.次的标准收取;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的,超过部分在8∶00-17∶00(含)时段内的按每小时2元/辆.次的标准收取、在17∶00-次日8∶00(含)时段内的不论停车时间长短均按3元/辆.次的标准收取。

二、未及事项按我局《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新发改价〔2012〕13号)执行。

你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布具体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遵守有关停车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规定。

以上标准自2025年2月20日起执行。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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