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新昌县安家兴北等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应新昌县创新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等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关于新昌县安家兴北等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4日。相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5-86041800,传真:0575-86022594,邮箱:xcxfgjbgs@163.com。邮寄地址: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6号楼,邮编:31250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新昌县安家兴北等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docx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