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八条和《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第五条规定,现将新昌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度案件办理、资金使用、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予以公示: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新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01件,其中:民事案件308件,刑事案件293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433件,解答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894次。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新昌县法律援助中心支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值班律师补贴等资金共1499720.4元。
三、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结果
2024年新昌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浙江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试行)》、《浙江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试行)》对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平均分等级为良好。
新昌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