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年度“云雀计划”“新星工程”培育企业厂房租用补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8 14: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经信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项目审核,浙江宝捷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云雀计划培育企业、新昌县汉龙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新星工程培育企业符合厂房租用财政补助政策。现对2023-2024年度“云雀计划”“新星工程”培育企业厂房租用补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至3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经信局或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县经信局:86241110;县财政局:86024427。

      2023-2024年度云雀计划新星工程培育企业厂房租用拟补助清单.docx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