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昌县审计局于2024年7月至9月,对城南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城南乡”)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城南乡在本次审计中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了预决算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本次审计也发现,城南乡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年初预算安排未经集体决策。2023年,城南乡年初收入支出等预算编制事项未经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审计抽查发现,2023年城南乡有7笔采购项目合计金额21.70万元未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9项政府购买服务合计金额57.23万元未编制相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三是5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1371.30万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固定资产无定期盘点记录。二是8件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三是价值19.46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四是资产管理人员交接不规范。
(三)乡镇食堂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单独建账核算。城南乡于2023年8月在新昌县农商银行开设单位食堂账户,但至审计日,该账户未发生任何资金往来,城南乡也未对食堂财务单独建账核算。二是合同履行不到位。2022年6月,城南乡和新昌县白云人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农副产品配送合同,约定货款于送货次月15日前支付到位。审计发现,城南乡一直未按要求及时支付,至审计日,城南乡尚未支付2023年第四季度及之后产生的农副产品配送费。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提出了加强预算、资产和食堂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和执行严肃性等建议,城南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新昌县审计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