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240025864552/2025-00120
新发改价〔2025〕8号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02-20
其他
政策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2 16:5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部分服务项目的请示》(新眠字〔2024〕5号)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 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新昌县殡仪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名 称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1 | 永安厅、忠孝厅、 春晖厅、百善厅、 厚德厅 | 场 | 450 | 提供空调、桌椅、电茶壶、热水壶、独立扩音设备及音响、绢花祭台、绢花围坛、布幔、供桌、电香电烛等吊唁悼念有关设施设备及布置。 |
2 | 松鹤厅、福禄厅 | 场 | 600 | |
3 | 千古厅、流芳厅 | 场 | 800 | |
4 | 眠山厅 | 场 | 1600 | |
5 | 告别室(小间) | 场 | 120 |
注:各厅(室)租用一场时间为8小时,不足8小时按8小时计;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永安厅、忠孝厅、春晖厅、百善厅、厚德厅每小时收费56元,松鹤厅、福禄厅每小时收费75元,千古厅、流芳厅每小时收费100元,眠山厅每小时收费200元,告别室每小时收费15元,其中不足1小时的部分不收费。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为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你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价格,并经县公共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报县民政局、发改局备案后实施。
二、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惠民减免政策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昌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0日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