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6240025864552/2025-00120

  • 文号:

    新发改价〔2025〕8号

  • 发布机构: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5-02-20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关于核定部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16:5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司《关于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部分服务项目的请示》(新眠字〔20245号)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 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新昌县殡仪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名 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1

永安厅、忠孝厅、  春晖厅、百善厅、  厚德厅

450

提供空调、桌椅、电茶壶、热水壶、独立扩音设备及音响、绢花祭台、绢花围坛、布幔、供桌、电香电烛等吊唁悼念有关设施设备及布置。

2

松鹤厅、福禄厅

600

3

千古厅、流芳厅

800

4

眠山厅

1600

5

告别室(小间)

120


注:各厅(室)租用一场时间为8小时,不足8小时按8小时计;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永安厅、忠孝厅、春晖厅、百善厅、厚德厅每小时收费56元,松鹤厅、福禄厅每小时收费75元,千古厅、流芳厅每小时收费100元,眠山厅每小时收费200元,告别室每小时收费15元,其中不足1小时的部分不收费。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你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最高范围内确定具体价格,并经县公共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报县民政局、发改局备案后实施。

二、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惠民减免政策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昌县民政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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