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新昌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5年度新昌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
《2025年度新昌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5年度新昌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2025年度新昌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科室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新昌县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 | 参考省、市相关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县级管理办法,主要涉及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等流程。 | 高新科 | 2025.04 | 1、2025年2月,起草文件; 2、2025年3月底-4月初,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上会审议; 3、2025年4月下旬,定稿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