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安排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财政奖补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公布 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66 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1号)、《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方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专家项目验收意见,浙江富士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开铭制冷配件有限公司通过项目验收,拟兑现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财政奖补资金240万,浙江富士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开铭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各120万。
公示期为3月26日-4月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
联系方式:新昌县经信局投资科86239607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