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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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2024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以法治为民的鲜明导向着力打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努力为高水平推进“小县六大”出新出彩,“七个攻坚”图强争先,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夯实法治保障。2023年,我县法治浙江考评排名全省区(县、市)第八、全市第一,创历史新高,连续三年实现全省排名争先进位,并连续两年获评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以“改革破题”之势,塑造创新发展新动能。
一是推进公职律师统筹履职改革,发挥履职效能。建立“公职律师服务中心”,成立行政执法、社会治理、营商环境公职律师服务团,建立健全新昌县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驻点结对帮扶、积分考核、培训学习、激励保障等机制,切实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和积极性。同时,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化解、涉企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双重优势。截至目前,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 856件,参与信访接待605件,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普法宣讲等涉企服务253件次,镜岭水库移民安置政策宣传135次。我县“公职律师统筹履职改革”入选浙江省司法厅“1+10+N”改革项目、“律师工作基层揭榜挂帅项目”。2024年9月30日,我县“推进公职律师统筹履职改革 强化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力量”在省委改革办竞跑者刊发。2024年10月30日,我县在全省律师管理人员培训班作公职律师统筹履职改革经验交流。
二是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强化营商保障。组建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小组,出台《新昌县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专项行动。结合《省级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目录S0》,融合落实县“民营经济36条”,梳理形成涉企法治服务事项清单25项。依托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法治服务”专区,明确首席服务专员、窗口服务人员及专家指导团队,累计提供法律咨询、仲裁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服务等1500余次。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有效运行重点产业合规中心,编制出台《高端装备(纺机)产业合规指引》,成功入选省级合规指引管理项目库,我县成为全市唯一两部合规指引均入选省级项目库的县(市、区)。
三是创新建立“矫调分离”机制,提升调查评估质效。印发《新昌县“矫调分离”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统一县级区域内调查评估标准,成立县级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专职队伍,明确2人以上实地调查、严防干预司法等7条调查要求,实现调查评估与司法所监管分离。同时,建立警矫衔接机制,从“基层自行对接”转为“县级统筹开展”,全面解决核查效率较低、核查不够全面等难题。截至目前,已累计采用新模式开展调查评估41件,调查评估报告被社区矫正决定机关采信率达100%,适用社区矫正对象无一重新犯罪。“完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制度”已入选2024年全市社区矫正改革创新工作清单,相关做法及成效在司法部公众号、法治浙江(司法要情)刊出。
(二)以“法治为民”之行,探索法治建设新实践。
一是建立行政诉讼全过程管控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建立实施以立案抄告、自查研判、逐案督办、履职双查、生效裁判履行为核心的行政诉讼全过程管控机制,提升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并实行重点案件周研商、周通报,压实行政争议化解主体责任。2024以来,已下发督办单11份、通报35份,召开专题研商28次,12件败诉风险案件成功调撤。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基层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统筹做好新《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印制2024版《行政复议法》宣传手册,邀请专家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授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已开展宣传5场次,累计参与人数2000余人次;在乡镇(街道)复议受理点全覆盖基础上,在全省率先设立高频执法部门“派驻式”行政复议服务点,实现“从执法查处到监督救济”一站式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复议服务点共收案82件,调撤率达97.6%,已连续五年实现复议后零败诉。
三是深化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程。实质化运行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加强乡镇街道法审员队伍建设,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实务巡讲12场次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实现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备案、审查零纠错。截至目前,开展合法性审查1208件,系统有效使用率100%,备案审查完成率100%。同时,推进村(社区)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选取51个村(社区)作为试点,通过明确审查人员、编制审查目录、建立审查制度,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的源头管控作用,切实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四是优化惠企便民举措。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能力;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行动,探索公证提存资金监管融入房产交易、遗产处置等民生领域。截至目前,累计走访企业1855家次,开展法治体检1479家,出具法律意见375个,举办法治讲座57场;累计完成公证业务办理1669件,公证满意率99.6%。
(三)以“平安稳定”之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是开展纪念梁柏台同志诞辰125周年系列活动。梁柏台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研讨会、“桂粤闽沪浙”五省(区)法理学研究会学术年会等高规格学术会议在新昌召开,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等百位法学界专家学者到新昌参与系列活动;多批985高校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政法名校师生走进新昌体验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相关活动得到新华社、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
二是牵头“三源共治”专项行动。建立“三源共治”工作组“六大”工作机制,印发《全县诉源访源警源“三源共治”实施方案》,按照“4+1”工作体系下发《全县法治化预防化解专项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牵头抓总召开“三源共治”暨三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联络员会议及工作研商例会,三级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配套机制持续完善。截至目前,“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基层事项化解率达99.5%;重复报警率为8.5%,均已达考核要求;全县调诉比达2.73,位居全市第一;县万人成讼率目前为69.65‱,降幅及数值均居全市前列。
三是创新优化普法形式。多部门联动合作,开展“法驻心间过大年 龙行龘龘迎新春”“宪法在我心中,法治与我同行”等法治宣传活动,以普法集市、法治游园会、法治大讲堂等多元化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开设全市首辆“宪法号”、“民法典号”普法公交车,让广大群众在乘车的过程中体验“沉浸其中、与法同行”的良好效果,工作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关注及肯定。2024年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
四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印发《新昌县司法局推进“天姥蓝”党建品牌建设暨深化“四有司优”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结合乡镇(街道)红色文化、清廉文化、法治文化等开展“天姥蓝”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整体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持续开展“司考者”讲坛、“司考者”论坛,完善司法所所长述职制度,推出“天姥蓝”微讲堂脱稿授课,不断加强干部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检查督查,按照“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纪律检查,持续转作风强纪律。今年以来,已下发“司法清风督查”通报3期。《新昌县司法局打造“天姥蓝”党建品牌 为法治新昌建设蓄势赋能》被评为2023年度新昌县十佳“党建引领 业务创优”典型案例。
二、2025年工作总体部署
202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的收官之年。县司法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抓前端、防风险、促发展”为主题,按照“一条主线、两个目标、两个重点、五项改革”的工作思路,以“五张清单”为工作载体,推动法治新昌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贯穿一条主线
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法治统筹力、保障力和服务力,为谱写“小县六大”新篇章、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明确两个目标
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走在省市前列。一是清单化抓落实。面向乡镇(街道)和政府组成部门,针对性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清单,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二是指标化抓跟踪。对照考评指标,每月摸排扣分风险点,建立“摸排分析-补短提升-跟踪整改”全过程预警处置机制。三是专项化抓督察。加强法治督察和县委巡察、督查检查、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的协同联动,开展年度综合性督察、行业领域专项督察、重大法治事件个案督察等三大督察。
2.实施三大支撑性改革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迭代升级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探索建立智能纺机产业合规评价、认证等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向合规企业倾斜。探索建立“预约式”合规指导、“三书同达”等机制,跨部门联动开展“一次性上门”体检服务。探索发布“法律风险告知书”,加强典型案例预警提示,助力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二是聚力开展涉企多头重复检查综合治理。加强与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理顺行政检查监督体制机制。设置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企业联络点,拓展执法监督渠道。加强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执法领域的专项监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领域“过罚相当”长效机制。发挥行政执法报告书、监督通知书、监督决定书和风险提示函“三书一函”作用,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三是探索打造预防性法治体系。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探索预防性法治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涉法风险“事前规制、事中干预、事后治理”,探索行政复议风险案件研商化解机制、法治实践工作站建设等举措,促进政府侧、市场侧、社会侧协同联动,打造具有新昌特色的预防性法治体系。
三、突出两个重点
1.打造行政争议高效化解“新昌样板”。一是探索构建行政争议溯源纠偏机制。探索发布行政争议化解白皮书,持续完善诉前调解、立案报告、县领导包案、逐案督办等机制,加大“履责双查”力度,力争实现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纠错。二是探索建立复议风险案件研商化解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建立健全纠错风险案件研商督办机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以减少复议风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比例。三是探索建立复议助理和复议陪议员制度。针对当前行政复议“案多人少”境况,探索复议助理辅助复议员办案模式,加强复议员梯队培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扩大行政复议影响力。
2.推动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走向全国。一是深化交流合作。依托浙大平台,加强与国内苏联历史研究团队、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及瑞金、延安、西柏坡等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举办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二是加强理论研究。推进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治文化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合作课题研究,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社科研究项目,力争将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教育部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重大课题。三是推进项目谋划。聚焦“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梁柏台法治研学中心”项目建设,加强梁柏台相关史料搜集及展陈内容梳理。
四、推进五项改革
1.迭代升级县乡村合法性审查体系继续全省领跑。一是延伸基层触角。巩固提升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试点成效,探索推进村(社区)社会事务合法性审查,从局部试点向全面覆盖推进,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二是强化项目审查。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护航保障,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法制审核,探索项目建设法制审核新昌经验。三是力争省级试点。以探索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团论证制度,优化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为切口,力争列入全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地区。
2.迭代深化“矫调分离”机制实现全市推广。一是完善制度基础。健全完善清单运作、独立查审等制度基础,以调查评估程序优化实现效率提升,为省市推进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建设提供新昌方案。二是细化指标体系。对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村社的影响开展三色预警区分,最大限度减少评估中的主观因素影响,有效防止调查人员个人情感代入造成的评分失真。三是增强队伍建设。增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队伍力量,以“实践+交流学习”多领域提升业务能力,并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多跨协同能力,全面夯实人才保障。
3.探索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体制机制打造“枫桥经验”新昌实践。一是推行“绩效化”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昌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管理的通知》,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二是创新“特派员”机制。组建“调解特派员”队伍下沉基层,联合县社会治理中心提供“点单选人”调解服务,为各村的长治久安打好坚实基础。三是探索“议前调”模式。对符合调解条件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行政复议案件,落实专职调解员开展类型化调解,提高行政争议化解实效。
4.探索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建立“专职+公职”队伍。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参与村居法律服务机制,打造具有新昌辨识度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顾问服务能力与村居法治水平双效提升。二是探索“个人+团队”运作。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一所一镇”结对服务制度,实现镇村法律事务“点单、预约、服务、反馈”流程化运作,推进农村法律顾问由单兵作战向团队运作转变。三是落实“个性+共性”考核。健全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保障制度体系,根据结对镇村实际情况、服务质量等细化考核指标,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
5.探索打造公证运行体制改革“新昌方案”。一是灵活用人机制。健全完善编外用工聘用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证行业,扩大队伍规模,以满足公证处开拓司法辅助、公证赋强等新业务的人力需求,着力破解人员聘用制度不合理问题。二是完善薪酬机制。建立健全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效益工资制和工奖总额管理制,着力破解薪酬发放不规范问题。三是创新运行机制。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灵活运用远程视频公证、电子公证书等,拓展公证在知识产权、金融赋强、预付式消费等领域的服务,着力破解传统业务萎缩、新业务开拓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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