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新昌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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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关于确认新昌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的通知》(浙政执督〔2025〕1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确认新昌县行政执法主体并予以公告。

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等原因,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重新报请新昌县司法局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新昌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表


序号

名称

地址

权利来源

备注

1

新昌县人民政府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2

新昌县档案局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3

新昌县密码管理局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4

新昌县国家保密局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5

新昌县新闻出版局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6

新昌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7

新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8

新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9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新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昌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新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

法定行政机关


10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新昌县中小企业局)

新昌县十九峰路99号

法定行政机关


11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新昌县桃源路35号

法定行政机关


12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新昌县三花路2号

法定行政机关


13

新昌县公安局

新昌县坤豪路3号

法定行政机关


14

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新昌县江滨西路600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条、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15

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新昌县坤豪路1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16

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新昌县人民东路161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17

新昌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新昌县桂花新村29幢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18

新昌县公安局七星派出所

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边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19

新昌县公安局羽林派出所

新昌县拔茅村新宁路42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0

新昌县公安局澄潭派出所

新昌县大桥路49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1

新昌县公安局镜岭派出所

新昌县新蟠线镜岭镇人民政府东北侧约300米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2

新昌县公安局儒岙派出所

新昌县儒岙中学(104国道东)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3

新昌县公安局回山派出所

新昌县回山镇上市场村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4

新昌县公安局小将派出所

新昌县小将中路110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5

新昌县公安局沃洲派出所

新昌县沃洲镇西大将路51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6

新昌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

新昌县沙溪镇沙溪村S209省道41km+200m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7

新昌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四相潭98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28

新昌县民政局

新昌县鼓山中路7号

法定行政机关


29

新昌县司法局

新昌县人民中路212号

法定行政机关


30

新昌县财政局

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法定行政机关


31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鼓山中路179号

法定行政机关


32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昌县林业局)

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

法定行政机关


33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

法定行政机关


34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新昌县鼓山西路650号

法定行政机关


35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新昌县万丰路688号

法定行政机关


36

新昌县农业农村局

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法定行政机关


37

新昌县商务局

新昌县十九峰路99号

法定行政机关


38

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新昌县文物局)

新昌县鼓山东路167号

法定行政机关


39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新昌县孝行路358号

法定行政机关


40

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昌县卫生监督所)

新昌县孝行路358号

受委托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

41

新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新昌县钟楼北村4-2

法定行政机关


42

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新昌县人民中路212号

法定行政机关


43

新昌县审计局

新昌县大佛路8号

法定行政机关


44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昌县知识产权局)

新昌县东昌西路28号

法定行政机关


45

新昌县统计局

新昌县鼓山东路167号

法定行政机关


46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

新昌县江滨西路598号

法定行政机关


47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昌县城市管理局)

新昌县大佛路1号

法定行政机关


48

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新昌县坤豪路220号

法定行政机关


49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

新昌县鼓山西路398号

法定行政机关


50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七星税务所

新昌县十九峰路99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

51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南明税务所

新昌县人民东路127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

52

国家统计局新昌调查队

新昌县文体路27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六条 

53

新昌县气象局

新昌县江滨西路182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五条第一款

54

新昌县烟草专卖局

新昌县鼓山中路127号

法定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55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新昌县江滨西路600号

授权组织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

5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昌监管支局

新昌县鼓山中路48号

授权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

57

新昌县东茗乡人民政府

新昌县东茗乡东茗村莒溪自然村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58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82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59

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沙溪镇沙溪村126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0

新昌县儒岙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儒岙镇天姥一路66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1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镜岭镇振兴路231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2

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小将镇人民中路88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3

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回山镇进镇路1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4

新昌县澄潭街道办事处

新昌县澄潭街道曙光路18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5

新昌县沃洲镇人民政府

新昌县沃洲镇新街218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6

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

新昌县万丰路688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7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

新昌县人民东路130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68

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

新昌县大道东路299号

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说明:1.以上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投诉电话为0575-12345;

2.新昌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权责事项清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以下网址进行归集: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0601000000&deptCode=&matterType=11&activeTab=1;

3.未纳入公告范围的区级单位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或受托以其他行政执法主体名义对外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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