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审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2025年度新昌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5年度新昌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审计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
2025年度新昌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内容 | 有关依据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县审计局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 | 编制新昌县审计局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浙江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浙审秘〔2021〕19号) | 法规和审理科 | 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