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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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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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事业登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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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张恺荣 |
住所 |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18号金融大厦11-12楼 | ||
开办资金(万元) | 820.7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747.16 | 期末数(万元) | 729.6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新昌县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全县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归还。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24MB1H48319Y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2024年,我单位执行本单位章程,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承担新昌县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全县归集和使用计划,做好新昌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不存在违反《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规章的行为。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2024年,我中心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持续优化政策保障。(1)落实调额降息。两次上调单、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统一首套和二套房首付比例,全面下调贷款利率。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扩面中关于征信、参保、户籍等限制,拓宽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人员缴存渠道。增加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首付款、加装电梯等,优化贷款房屋类型,真正实现“能取尽取”“应贷尽贷”。(2)助力人才安居。在保持新就业大学生、多孩家庭贷款支持政策基础上,上浮新市民、青年贷款额度20%。支持高校人才留新就业创业,为89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提供公积金缴存补贴。开展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试点工作,拟定人才公寓项目实施方案,联合住建、高投、银行等单位,共同构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制度协同发展机制。(3)变革传统业务。大力推行“无忧还贷”“商转公”等新业务模式,通过商贷平移、结清转公等方式降低贷款利率,实现还贷提取“零跑腿”。探索推出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缴存职工筹资压力。实践“公积金+信用”机制,将借款人贷款及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贷款审批提供更全面动态的信用评价指标。(二)持续攻坚服务升级。(1)“节金助企”特色品牌做大做强。在首创该服务品牌的基础上,新增3家“金助企贷”合作银行,帮助企业争取高额度、低利率的金融贷款,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2)“优+”窗口增值模式领跑全市。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实践“4+X”全窗通办增值服务新模式,打造“一人双岗、一窗多用、一链通办”的全能型服务团队。在此基础上实施“优+”窗口三提升行动,对窗口大厅进行管理和服务全方位升级。(3)“让金回家”专题服务成效显著。聚焦惠民共富,集中开展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整治行动,联动职工原缴存单位以及社保、公安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核查比对等方式,帮助缴存人员找回“失联”账户,激活沉睡资金。(三)持续锻造党建铸魂。(1)从严治党推动机关建设走深走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制度,把牢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全面加强干部思想引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谋划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涉及的相关内容。(2)四“金”行动打造标志性党建品牌。打造“山城住梦·金彩先锋”公积金特色党建品牌,结合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设计“凝金铸魂”树学习先锋、“为金塑形”立服务先锋、“金新练兵”争业务先锋、“金信争研”造宣传先锋四大行动,着力锻造高素质、全能型党员队伍。(3)“练兵强技”突出干部队伍提质增效。实施“优+”窗口三提升行动,设计搭建学习分享、技能比武、亮晒考评三大职工成长平台,激励动员干部职工在金助企贷、房企服务专员等助企惠企创新项目中开拓思路、实干担当,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数字化改革等重点领域,顺利完成镜岭水库移民安置(第一期)签约工作,不断提升大局贡献度。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以来,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顺利推进。(1)扩面建制:本年度新增制度扩面企业81家,完成全年指标;累计新增缴存职工1.41万人,累计实缴8.05万人,完成市对县考核任务;制度扩面覆盖率66.32%,排名全市第一;灵活就业人员开户493人,率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归集提取:本年累计归集公积金12.69亿元,提取公积金9.96亿元;公积金归集余额32.27亿元,完成年度指标。(3)贷款发放:本年度新增贷款2.46亿元,贷款余额21.23亿元,均完成全年指标;逾期贷款账面余额为0,贷款逾期率为0%,控制排名全市第一。(4)业务收支:全年累计业务收入8919.13万元,累计业务支出5087.58万元,实现增值收益3831.55万元。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职工维权、投诉纠纷增多。由于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与企业公积金缴存未建制、未足额缴存的现状差距较大,而职工维权意识逐年提高,既要考虑企业经营困难和成本,又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两者协调平衡难度大。二是扩面压力较大。我县公积金缴存基础比例比较高,上市企业、大企业建缴已相对规范,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建缴意愿弱,扩面可提升空间小,每年的扩面任务相对较重。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纠纷调处机制。深化运行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委员会,谋划建设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枫金”调解室,明确工作细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律所达成合作意向,将专业司法力量引入行业领域,为化解涉企纠纷、维护职工权益提供坚实基础。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扩面。重点关注新企业、小微企业,通过“金助企贷”政策加码、“五进”活动宣传扩面、个别企业协商促缴等方式,推进企业合规建缴。 | ||
四、下一步打算 | 2025年,县公积金中心将围绕稳业务、强改革、优服务、促发展做好谋划,重点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数字智能、职工维权等民生领域部署发力,不断提升强优补短、谋划创新、贡献大局的能力与水平。(一)积极推进业务发展新模式。(1)持续深化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工作。建立与社保、税务等部门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完善扩面考评,加强银行、乡镇街道等扩面考核管理,压实责任,定期晾晒,形成工作合力。(2)拓宽商转公平移渠道。探索跨区县市商转公贷款平移业务,贷款职工无须再提前结清原商贷,可将跨区县市商业贷款直接平移转换为公积金贷款。(3)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推动园区企业完善公积金建缴机制,力争入住对象公积金建缴比例上升20%以上。(二)积极提升服务创新新高度。(1)通过首个“AI数字人”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多渠道的智能政策咨询及业务导办服务。改造升级服务热线,实现多线路同时接听,同时根据申请人授权提供代办服务。(2)协助市中心谋划上线住房公积金新一代数字化业务系统,新增支持异地缴存、婚姻状况等信息提取,推进全量化、实时化数据共享。(3)为拟上市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支持前置受理、容缺受理。持续开展“节金助企”活动,帮助企业获得高额度、低利率的金融贷款。(三)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新突破。(1)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规范调配资金,抓好内审稽核、审计整改工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开展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依法依规提高资金增值能力与运作效益。(2)加强贷款监督管理。抓好贷前评估、贷后跟踪、逾期催收等工作,保持贷款0逾期。(3)建立诉求“兜底”机制。抽调骨干力量组建“特殊、疑难业务破解工作室”,全力解决企业、群众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提供个性化、具体化解决方案。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2024年度,我中心开展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结果等次为“合格”。2、2024年度,我中心获评绍兴市年度先进分中心。3、2024年度,我中心未涉及诉讼事项,处理公积金相关信访投诉件109件,中心通过受理调查、政策解读、处理反馈等方式有效化解信访投诉事项。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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