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安排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公布 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5〕8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29号)等文件精神,达利丝绸制作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和大佛龙井茶制作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入选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省级财政给予每家工作室最高3年合计30万元补助。现拨付第一年补助资金,每家10万元,共计20万元。现对这两家享受财政补助的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到2025年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和经信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
联系电话:财政局86041040,经信局86073659。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 5月13日
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补助名单
序号 | 工作室名称 | 依托主体 | 拨付资金(万元) |
1 | 达利丝绸制作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 | 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 | 10 |
2 | 大佛龙井茶制作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 | 新昌县澄潭江茗茶加工厂 | 10 |
| 合计 |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