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新昌县补贴商品有机肥定点供应企业拟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我县补贴商品有机肥定点供肥企业实行“备案制”。截止2025年4月30日,提交备案资料企业6家,经审核,拟纳入2025年新昌县补贴商品有机肥定点供应企业5家,现予公示(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575-86043491。
附件:
2025年新昌县补贴商品有机肥定点供肥企业拟定名单.doc
新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