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5.28

发布时间:2025-05-2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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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单位批准面积(公顷)批准时间使用截止时间批准文号监督单位举报电话
1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浙江镜岭水库工程(枢纽区)新昌段库内临时办公用房,工棚,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15072025年5月27日2029年3月5止绍资规临〔2025〕041号属地乡镇自然资源所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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