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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智能机器人二号产业园建设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5- 06- 10   21: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由“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86229331、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86939850”修改为“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5-86939850”。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七条“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一)”中抽签监督机构由“公证机构、政务服务办”修改为“公证机构、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新昌高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5610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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