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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流动摊贩定时、定点销售经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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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澄潭街道

关于规范流动摊贩定时、定点销售经营的

  

 

各村、社区:

为做好辖区流动摊贩的管控,强化食品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对街道的流动摊贩实行定时、定点的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经营时间段

202511630日,每天18:00至次日凌晨3:00

二、销售经营区域

澄潭街道三花夜宵疏导点内

三、工作要求

1. 辖区内从事流通摊贩销售经营的业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合法销售经营,若存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 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食安办等办公室要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加强辖区流通摊贩的管理,对流动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综合治理;依法规范流动摊贩的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在划定经营区域和时段内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

 

附件:澄潭街道三花夜宵疏导点经营者名单

 

 

                   新昌县澄潭街道办事处

                    20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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