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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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科技局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营利性及非营利性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侵占、毁损、拆除或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单位、个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科技成果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中介机构和人员、从事科研人员。
二、监管内容
(一)对营利性及非营利性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培训师资、收费标准、预收费情况、资金监管专户、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场地性质及面积进行逐项检查。(完成时限:全年)
(二)对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完成时限:11月)
(三)对需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完成时限:11月)
(四)对爆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一次性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四千千克炸药当量以上的爆破作业,爆破单位应当在实施爆破作业四十八小时前,将爆破地点、时间以及用药量书面报告爆破作业实施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完成时限:11月)
(五)对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认定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是否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是否存在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科技成果检测或者评估中是否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是否有违法所得等。(完成时限:11月)
三、监管重点
(一)加强日常监管。聚焦科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检查,保障良好的生产和创业创新法治环境。
(二)加强随机抽查监管。持续深化科技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事项随机抽查。
(三)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检查,有力提升监管集成度,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限制监管频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动态维护执法人员、监管对象信息,按计划执法。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巡查,全面应用“掌上执法”。日常做到亮证亮码,落实执法监管行为全流程记录。
附件: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表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表 | ||||||||||||
序号 | 监管事项 | 行政检查事项编码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监管对象 | 监管范围 | 监管类别 | 监管方法 | 监管频次 | 实施方式 | 实施主体 | 实施层级 | 备注 |
1 | 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监管 | 330606011000 | 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行政检查 | 科技成果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中介机构和人员、从事科研人员 | / | 非现场检查 | 事件核查 | 年度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科技、综合执法 | 市、县(市、区) | |
2 |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 330606041000 |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 | 年度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教育、科技、综合行政执法等 | 市、县(市、区) | |
3 | 对地震的行政检查 | 330697001000 |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结果应用的行政检查 | 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 /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科技、发改、建设 | 市、县(市、区) | “双随机”计划 |
4 | 330697006000 | 对建设工程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行政检查 | 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单位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 | / | 单部门 | 科技 | 市、县(市、区) | ||
5 | 330697008000 | 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行政检查 | 学校、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等 | /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科技、教育 | 市、县(市、区) | “双随机”计划 | |
6 | 330697010000 | 对爆破单位未按规定报告的行政检查 | 爆破单位 | /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科技、公安、自然资源 | 省、市、县 | “双随机”计划 | |
7 | 330697007000 | 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行政检查 | 不特定对象 |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 | / | 单部门 | 科技 | 省、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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