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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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2025年上半年,新昌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照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张清单”及年初任务目标,主动作为,扎实履职,为“小县六大”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4月,县司法局获评2024年度“平安法治绍兴建设突出贡献奖”。我县在2024年度市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法治绍兴)考核中,位居全市并列第一。
一、机制突破推动变革走深走实
1.深化迭代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持续完善立案抄告、自查研判、逐案督办、履职双查、生效裁判为核心的行政诉讼全过程管控机制,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实行重点案件周研商、周通报,压实行政争议化解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白皮书制度,系统总结分析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情况,构建预防、研判、处置、评估全周期治理闭环。今年以来,累计召开案件研商会11次,发送专项督办单6份,累计化解高败诉风险案件6件,1-5月份,实现调撤10件,调撤率为31.2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
2.推进实现村(社区)合法性审查服务全覆盖。实体化运行县乡两级审查中心,推动县乡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今年以来,共开展审查351件,提出审查意见168条,备案审查率100%。同时,在前期村(社区)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村(社区)合法性审查服务全覆盖,制发《新昌县村(社区)合法性审查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明确将合同等16类审查事项纳入审查范围,面向全县村两委干部及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实务培训2场,有效提升专业化能力,截至目前,已实现村(社区)合法性审查服务全覆盖,审查服务网络实现从“县乡两级”向“村(社区)一级”延伸。
3.深化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整合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组建县级调解专家库提供“点单选人”调解服务,优化“一案一策”精准调解机制,上半年,累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427件,调处疑难复杂纠纷39件。创新推出“微信视频调解工作法”,探索构建“视频调解—电子签约-司法确认”全流程数字化模式,实现矛盾纠纷“指尖办”“零跑腿”,截至目前,已通过线上方式成功调解金融纠纷案件5件,涉及金额60.6万元。整合多平台资源,形成“调解资源一张图”,同步深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设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实现调解协议“当场申请、即时审查、一日确认”,上半年,累计完成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35件。
4.推进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实现村(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明确农村法律顾问具体承担村(社区)法审员职责。探索建立律所负责制,组建农村法律顾问团队,提供组团式法律服务,上半年共计开展走访1430次,开展E服务、法治宣传2767次,提供列席会议、审查合同等法律服务31场次,调解纠纷7件。同时,深入律所、各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座谈,初拟《新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绩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打下坚实基础。
二、统筹引领书写法治政府新答卷
1.凝心聚力,助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扎实推进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建立“述法+评议”模式,制发《述法清单》,探索“县乡村”三级述法全覆盖。全面开展“四类案卷”提升专项行动,通过集中评查、专项督察、交叉检查“三种形式”,建立健全逐级查改、通报约谈、沟通协调“三项机制”,推进问题全面查摆、销号整改,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评查4次,累计发现问题637余个,涉及案卷110份,并实现100%销号。常态化推进全县法治知识模拟考试,通过集中模考、成绩通报及函告主要领导签字反馈等形式,切实提升全县法律知识水平,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全县法律知识考试3场,配合全市法律知识考试抽考1场,165人应试,发布成绩通报1期,成绩通知函11份。同时,以制定印发我县《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实地评估阶段宣传工作方案》为抓手,切实跟进法治氛围营造。
2.监督制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加强法治巡察,对十五届县委第七轮2家巡察单位同步开展法治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2个。规范县域法治督察员队伍建设,全量梳理督察员信息并完成实现人员信息标准化建档。大力开展“三不一欠”专项整治工作深化行政执法监督,2次召开专题部署会,印发多项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设立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12个,挂牌2家企业执法监督联络点,在全市率先形成乡镇街道全覆盖,确认全县行政执法主体68个,深化部门联动,与法院、信访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制发涉企执法线索征集公告。同时大力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截至目前,抽查执法案卷180余份,发现问题23处,其中,针对涉企执法不规范问题,已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6份,风险提醒函4份。
3.问题导向,持续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完善复议办案模式,在乡镇(街道)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站全覆盖基础上,推行“繁简分流、区别处置”办案模式,形成“工作站初审受理、24小时快速流转、复议局集中办结”的便民服务格局,同时,在全省率先设立高频执法部门“派驻式”行政复议服务点,实现“从执法查处到监督救济”一站式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复议受理点累计收案65件,调撤率达92.8 %。注重调解前置,搭建协商平台,对依法存在调撤空间的行政复议案件一律主动启动受理前置调解程序,上半年全县行政复议调撤率达31.71%。强化专业力量保障,建立公职律师参与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库作用,邀请专家参与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争议,属于专业性、技术性难题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办案质量,上半年,专家团队累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研判10次。
三、惠企便民激活法治社会新动能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强《高端装备(纺机)产业风控法务指引》等落地宣传,推进纺机产业风控法务点建设,面向县域重点涉外企业进行风控法务宣传,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法治体检及法务指导,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体检和法务指导1037场次,出具法律意见164个,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125个,并实地调研指导浙江康立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审核把关机制。推进涉外法治服务,积极培育法治服务民营企业效能提升“小切口”项目,联合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创新“新商出海预警一件事”,迭代升级“顺境”增值服务,增设海外利益保护专栏,上架全省“企呼我应”应用,同时,依托“越地东‘枫’涉外法治服务联盟”,实施涉外公证减证便民惠企专项行动,编写《轴承行业对外贸易法律手册》,切实提升服务速度、精度、温度,筑牢海外利益保护的坚固防线。扎实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由局主要领导带队走访中宝实业、回山镇代表委员,全程强化沟通,高质量完成《关于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执法监督部门执法检查的建议》等4件建议提案办理。
2.持续推进精准化普法体系建设。注重青少年、新就业群体等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工作,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等12家单位开展“典亮生活·无法不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做好“法育青蓝”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新昌县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成为全省“六地六线”法治研学栏目绍兴市唯一拍摄点,紧抓契机,积极与省厅、市局、浙江少儿频道做好沟通协调,撰写拍摄脚本。深化法治文化传承教育、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相关情况在省司法厅戴纪厅长一行来新调研时获重点关注。上半年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普及群众达1万余人次。
3.持续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速增效。推进法律援助做深做实,积极开展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畅通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有效覆盖面,今年以来共计办理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案件109件,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54件,涉残疾人、老年人维权案件45件。实行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信用管理”核查方法,打通与车管所的联动核查通道,继续推行“你点我援”淘宝式法律援助服务及“专家门诊”活动,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专家门诊”活动如期开展19场次,累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整合中心、站点、律所等多维度资源,深化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周边法律服务资源“一键导航”,目前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一事一评满意率超97%。推进公证业务拓展,高效办理身后一件事“公证+遗产继承”协查业务,拓展金融赋强业务,积极开展司法辅助业务,截至目前已处置31件待发起协查业务,结案司法辅助业务265件。
四、法治保障彰显基层治理新作为
1.严格落实“两类人员”维稳安保。持续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依托县开放大学和民盟内外师资帮教力量,采用“学历+培训”“文化+帮扶”等模式,实施“学历技能双提升”安心工程,今年已有9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成年高中学历教育。深入实施“以矫助矫,能者为师”活动,依托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潘念之旧居等本土特色资源,拟定“天姥助矫”教育矫治方案,邀请行业专家、专业教师及已回归社会且在技能领域有所建树的解矫对象13人组建“技能成长导师团”,成立“技能传承坊”,筛选10余名表现优异矫正对象和法律帮扶员共同组建“法律明白人”,同步探索成立女性、青少年等“1+N”心理互助圈。持续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域全量摸底排查,严格落实“双列管”“必接必送”等制度,同时,有序推进帮扶救助举措,今年以来,已对接省乔司监狱等18个监所,助力25名服刑人员亲属与13名新昌籍服刑人员实现“云探亲”,必接必送率达100%。
2.深化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天姥蓝”党建品牌建设暨深化“四有司优”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赴东茗乡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天姥蓝”主题党日活动,创新融合月度工作会议与司法所所长述职、“天姥蓝”微党课和“司考者”讲坛,以业务工作带动活动开展,以活动促进业务质量提升。始终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从严从实做好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和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将选人用人“十六字方针”贯穿各个环节。深入推进作风纪律建设,以警示案例促学,同步赴省廉政教育基地和爱国教育基地实地开展学习教育。
3.持续扩大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影响力。坚持以“走出去+请进来”双模式促进与瑞金、延安等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机构交流合作,由县委副书记带队赴西北政法大学、延安、庆阳等地学习考察,筹备中国红色法律资源交流协作机制2025年度学术会议。加强梁柏台俄罗斯学习工作期间的史料收集工作,加强与华东师范大学、上海音像资料馆、黑河学院等单位的沟通对接,目前已收集到2份梁柏台信件影印资料,海外华工报《工人之路》涉梁柏台相关资料正在对接中。同时,推进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治文化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合作课题研究,截至目前,已完成《从“梁柏台法治精神”到“新时代法治建设”》《梁柏台法治精神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等课题的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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