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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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回山镇
回山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规定、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和《新昌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等要求,回山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回山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其础,扎实推进镇域其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有序推进疫苗接种,构建全民防疫屏障,为回山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了《回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使受理标准更加明确、受理过程更加规范。
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新昌县政务网站、“回山视野”微信公众号、《今日新昌》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便民信息和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开镇机关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市、县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
(二)乡贤参与依法自治
一是组建回山乡贤依法自治工作组。在回山乡贤人士中选取具有法律特长和法律从业经验,或有一定声望的人员组成依法自治工作组,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实践、探索乡贤文化与乡村法治建设的“契合度”。通过“1十X”的工作模式,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工作举措与内容。现阶段主要围绕6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工作。组建“法润回山”微信群,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完善工作举措。设立“依法自治乡贤工作站”,由县人民法院、回山镇人民政府、回山乡贤参事会共同为工作站授牌。
二是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依法自治工作组下设“乡贤调解工作室”,在回山镇设一个工作点。选取3-5名熟悉本地情况,声望高、能力强、处事公道的回山乡贤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参与当地各村重大民间矛盾纠纷以及信访案件的协调、化解,视情接受诉讼案件委托调解,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由县人民法院为“乡贤调解工作室”授牌,并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三是开展联合普法宣传。依法自治工作组内组建 “乡贤普法队”,并授予队旗,由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乡贤人士组成,与回山镇辖区行政村及中小学进行联系对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摆放以案释法案例展板、抖音等形式,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营造学法、尊法、守法氛围,助推法治新昌建设。
四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法律援助。邀请具有丰富人生阅历及专业特长的乡贤组成“未成年人志愿保护队”,并授予队旗,开展对青少年犯罪帮教,留守儿童关心关爱、辍学儿童的心理疏导与帮助,受害未成年人的维权与关爱等,助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支援“助苗护航”工程,为祖国的未来作贡献。将律师执业理念融入乡贤文化建设中,探索建立乡贤律师制度,聘请乡贤兼职镇村法律顾问。同时,为生活困难群众需要法律救济,协调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实化依法履职,构建完整的法治政府格局
一是做好规范执法。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城管、绿化、市容、工商等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考评。
二是定好依法决策。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聘请法律顾问,覆盖行政复议、信访维稳等领域,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
(四)深化惠民普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同时高质量完成辖区内32个行政村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法律顾问体系。民法典表决通过后,第一时间成立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宣讲团,对全镇各村开展了普法宣传讲座活动。
二是拓展宣传形式,营造普法氛围。建成1处司法信访接待窗目、32处科普法治宣传窗、1处片区调解工作室,固定滚动开展法治宣传。
三是突出重要时期的法治宣传。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新冠肺炎依法抗疫的法治宣传,编印宣传册3万余份,录制了防疫普法小视频,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疫线云党课+微课堂普法宣传活动。
四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以“回山老娘舅”队伍为载体,深化民间调解机制,发挥乡贤群体民间意见领袖、“和谐因子”作用,完善数字化改革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以“派单式”流转矛盾纠纷,根据矛盾发生地、类型等要素选派乡贤调解员,精准化解宗族事务、邻里纠纷;2021年在回山老娘舅品牌拓展延伸,设立乡贤依法自治工作站,建设共享法庭,选取具有法律特长和法律从业经验,或有一定声望的人员组成依法自治工作组,通过“1十X”的工作模式,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等6项工作;。2021年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专职4名调解,调解团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3次,成功调解13起,调处成功率达100%,设立共享法庭村级站点4个。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根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等文件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落实其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其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学习先进经验,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三)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位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推进落实人民调解进片区,进一步做好“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文化的品牌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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