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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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科技创新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新昌县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新科〔2025〕4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5年一般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聚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产业化目标,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科技项目,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重点支持领域。1.工业领域: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配件、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航天航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化工等领域关键技术集成和产业化应用,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2.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现代制种、优质蔬菜、绿色畜牧、特色林果、中药材种植、土壤修复改良等绿色健康产业开展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
(二)申报单位为新昌县注册一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业项目承担单位)并具备一定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工业项目申报单位需为有效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造假行为。
(四)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在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以及科技部门各类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县科技计划立项的;4.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一年度已获得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或已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新项目(社发项目除外);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6.有既往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
二、申报流程
本计划的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本申报要求自由申报,经评审后择优扶持。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填报《浙江省县(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业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研发投入单独列项),申报单位认为与此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2.审核推荐。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查,加盖公章,向县科技局推荐。各主管部门对上报的项目要认真进行筛选,严格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的书面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2025年8月5日前报送到县科技局1203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新昌县科学技术局高新科 俞璇
联系电话:0575-86621138,13757562470
附件 浙江省县(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般项目).docx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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