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新昌县司法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服务供给。
一、推进实体平台全覆盖。扎实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织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职能,做精做细指引、帮办、代办等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有形、有效、有感、有声。
二、推进数字化平台运用。全县配备19台智能自助终端,实现24小时智能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浙里律动等网络平台应用,打通“馨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贯通,推进指尖上法法律服务。
三、推进惠企服务便利化。深化“百所联百会”、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工作,推进“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开展,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涉企服务专区,引入公证、专职律师、公职律师等资源,通过“一站式”、“走进去”、“线上+下下”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助推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提能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