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建设需要,我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新昌县镜岭镇镜岭镇区单元01街区详细规划》。现将规划主要成果进行公示,本公示内容非最终批复结果。
一、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范围:镜岭镇城镇开发边界西部区域,北至规划镇北路,东至现状道路——镜岭中学一线,南至澄潭江,西至大用村现状道路。总面积约8.1公顷。
二、规划公示地点
1.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2.新昌县规划公示展示中心(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建业大厦一楼)。
三、规划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8月1日(30天)。
四、反馈渠道
如对本规划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公示展示中心反映。联系电话: 0575-86083531
(规划详情见附件)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镜岭安置区块详规公示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