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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城南片小流域生态共富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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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城南片小流域生态共富综合治理项目,于2026年2月27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 2 月 28 日至2026年 3 月 3 日。 否决投标情形:1、南昌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展华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姚江水利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杭州金翔建设有限公司、丽水百顺建设有限公司、嘉兴市弘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华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永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盾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继光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晓宇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安丘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武汉博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舜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宁夏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富水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三门鑫江建设有限公司、临海市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绍兴广腾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中质检员、苍南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中施工员未提供相应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嘉兴市海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大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诸暨天昱园林有限公司、金华泽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透明工程网业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玉环市环光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嘉兴龙舒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合同工程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杭州鼎耀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号与所附证件复印件不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附水利水电工程动态核查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盖章):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82号,电话:0575-86389815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158262705 日 期:2026年 2 月 28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水利水电局:0575-86020106。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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