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对527国道新西线互通弃土场项目临时用地组织县级验收的申请
1133062400258701XQ/2025-1010434858
新昌县羽林街道
2025-11-25
土地
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12-0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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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新昌县羽林街道
信息来源:羽林街道办事处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27国道新西线互通弃土场项目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批准文号为新自临字【2020】07号,批准面积为4.2252公顷,其中未使用面积0.1777公顷,实际复垦面积4.0475公顷。复垦责任单位为浙江交工集体股份有限公司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新昌段)第EPC01标项目经理部,于2025年10月完成复垦,目前已经竣工,并经我街道和新昌县城东自然资源所等相关单位初验合格。
现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你局申请组织县级验收,请给予组织验收为盼。
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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