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624091683926P/2026-1010514893

  • 文号:

  • 发布机构: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6-03-23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3 14:49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局属各单位:

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规文件等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确保过程公开、程序正当。

附件: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2026年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有关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履行程序要求

1

新昌县其他食品(复合磷虾油、复合拟微球藻油)生产许可证审查方案

食品生产科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四条: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2026年8月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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