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新昌县县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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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有关科室,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新昌县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新昌县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奖项设置

本届县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创新奖 ”数量视申报质量和综合评价情况而定。已获县政府质量奖组织不在申报范围。

三、表彰奖励

对获得“县政府质量奖 ”和“创新奖”的组织,由县政府发文或者其他方式予以表彰,并依据县政府当年度相关政策予以奖励。

四、申报基本条件

1.在新昌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县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主导产品的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失信行为(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日前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

6.近3年未出现以下情形:

a.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出现不合格(已信用修复的除外)。

b.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c.发生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应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

d.发生因出口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索赔,出现重大金融风险等问题。

e.发生影响重大的劳资纠纷问题或重大信访问题。

f.发生因偷税漏税等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

g.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指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节严重及以上性质”被处罚的,或被3 次以上(含 3 次)非“情节严重及以上性质”处罚的行为。

7.符合其他有关规定要求。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新昌县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

2.概述(限3000字内)。组织的概述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要求进行阐述,包括完整的组织结构图。

3.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要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单独成篇);应对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最新版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对所有控股企业分别进行评价说明。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超过3万字。

4.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以及完整的组织机构图(组织机构图需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有控股子公司的要提供控股子公司证实性材料。

5.组织的主要供应商名录(附件2)。要求信息正确。

6.组织的主要用(客)户名录(附件3)。要求信息正确,数量为50家以上。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中1-3项(合订成册)一式三份,4-6项(合订成册)一式一份。 另需同时提交含1-6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电子文档(含申报材料的 WORD 格式和 PDF 格式、证实性材料的 PDF 格式)一份。

六、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本着自愿原则,根据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签署推荐意见后,申报新昌县政府质量奖。

2.申报材料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修改补充材料。

3.县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申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查意见,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受理名单。

七、其他事项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科室请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申报组织的推荐发动工作。

2.县市场监管局将于2026年3月组织开展申报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拟申报组织可通过电子邮件于3月13日前先反馈预报名意向,报名表见附件4。

3.申请表格可从新昌县质量工作钉钉群(群号:32962020)、新昌县质量品牌标准化工作群(微信群)或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获取(http://www.zjxc.gov.cn/col/col1229785878/index.html)下载。

4.申报组织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在评审期间发生名称变更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申报条件”第六款所列举的任一情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申报组织根据公开、自愿和推荐原则提出申报。县政府质量奖评审以“好中选优、宁缺毋滥”为宗旨,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八、申报联系方式

不明事宜,请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东昌西路28号辅楼3楼301,联系电话:86160339。电子邮箱:scjgzbk@163.com。


附件:1.新昌县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doc

2.主要供应商名录.doc

3.主要用(客)户名录(50家以上).doc

4.政府质量奖申报培训报名表.doc

新昌县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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