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闭会期间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2-2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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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张剑凯代表: 

您在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整顿新昌县职业卫生、环境检测等社会检测秩序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目前,在新昌县注册有1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即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测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目前也存在有外地注册,但在新昌承揽业务的现象,但大数业务还是由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行业管理的准入,目前也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

2024年9月至12月,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昌县人民法院、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新昌县公安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联合组织了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类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第三方检测机构日常监管,每月对第三方机构上报的项目合同及现场采样信息开展抽查,对监管过程中发现检测机构和人员存在不规范或违法违规情况的,督促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符合条件的依法由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典型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于5月24日对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第二季度的质控考核和现场检查,同时,配合完成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质控考核通过率100%,现场检查提出了8个不符合项,涉及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符合性、采样、样品管理、原始记录、监测报告、质量控制、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等方面,已按期完成整改。8月11日对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第三季度的报告抽查工作和质控考核,提出不符合项:编号为SZCJ2024(DX)字第004号的典型报告所附多坏芳烃采样原始记录,热敏打印条和复印件均没有检测人员签字,样品采样时长为28分钟,不满足有效小时均值样品采样时长要求,已按期完成整改,质控考核样通过率100%。

下一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将积极配合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单位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帮扶指导。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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