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9 15: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制定背景
小区物业管理是城市民生工程的重要一环,也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17年1月,国务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6月绍兴市出台《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绍政发〔2019〕13号),同月绍兴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城乡住办〔2019〕8号),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被推选为县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县物业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出台《新昌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试行)》尤为重要。
二、主要依据:
该文件是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绍兴市《关于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业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国家、省、市对物业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新昌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部分为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日常实地考核住宅项目基本服务情况和年度考评物业服务企业基础建设与社会信誉。日常考核内容包括管理运作、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秩序维护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配合社区工作等方面;年度考评包括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与指导、依法经营与市场秩序、企业建设与管理等方面。
第三部分为考核方式。考核分为“日常住宅项目考核”、“企业年度考评”。日常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个案督查三种方式进行。由各属地街道、社区实施。年度考评由县建设局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评打分。
第四部分为考核结果审定、公布及应用。包括考核分数的计算、企业年度综合评定降低星级评定的情况、一票否决情况。所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结果在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第五部分为对街道(乡镇)的要求。
第六部分位考核办法的施行日期。
解读部门: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5-86025025